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2006]74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3]16号文的规定,现将房产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明确如下:
一、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有关税收政策规定
1、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并分别按缴纳营业税的7%、 3%、1%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对外销售时,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免征营业税。
3、 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上)超过5年(含5年)对外销售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并分别按缴纳营业税的7%、 3%、1%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两者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个人在申请第一项第2、3条减免税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销售该住房时与购买方签定的买卖合同或其他具有房屋权属性质的凭证的复印件、非普通住房还应提供购买住房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余额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并分别按缴纳营业税的7%、 3%、1%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个人将购置或抵债住房以外的其它不动产对外销售的,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或抵债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并分别按缴纳营业税的7%、 3%、1%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5、单位将购置或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对外销售的,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或抵债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并分别按缴纳营业税的7%、 3%、1%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单位和个人在申请第一项第4、5条减税时,必须提供购置或抵债的不动产时取得税务部门的监制发票。否则按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6、单位销售建造的不动产,应按销售收入额的5%征收营业税,并分别按缴纳营业税的7%、 3%、1%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个人所得税的有关税收政策规定
1、个人转让房产以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交易过程发生的税、费后的余额乘以20%的税率, 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为换购住房,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土地增值税的有关税收政策规定
1、单位和个人转让房产,除税法规定免征外,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土地增值额,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实行30%一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如果单位和个人在转让房产时不能提供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有关资料,土地增值税按收入额乘以1%的预征率征收。
2、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五、印花税有关税收政策规定
购房人领受房屋产权证应按规定贴花,每证印花税5元。
乳山市地税局
二00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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